值勤24小時中休4小時 嘉市消防員爭計入工時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昨天與多名嘉市議員,陳情希望外勤消防人員上班時的4小時休息時數,也計入工時。記者李宗祐/攝影

全國外勤消防隊員目前採「勤1休1」,嘉市消防局3月起調整,服勤24小時中有4小時是休息時數,不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昨與多名市議員出面,陳情這4小時須待命但不計入工作時數,要執行救災救護滿1小時才能報出勤,批「做白工」。市消防局迴應,4小時期間都能自由外出。

嘉市消防局說,依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服勤日至少要有2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嘉市爲健康權考量調高爲4小時,但日間人力需求較重,晚間10點前火災、緊急救護案件較頻繁,休息時間排在凌晨勤務密度較低時段,怕同仁觀感不佳,本月起改排到日間時段。

消防局表示,休息時間都能自由外出,遇緊急勤務也能報加班,且嘉市每月多給予外勤2.5天休假,優於別縣市的勤1休1制度。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到嘉市議會民進黨團開記者會,指出休息時間要機動待命,有實際執行救災救護勤務須達成工作滿1個小時,才能計算工作時數;以年資15年消防員爲例,每小時加班鐘點費240元,1個月工作日12天,若4個小時未支領薪水,少領1萬1520元,全市消防員217人來換算,3月以來積欠加班費約2000萬多元,已有112名消防員簽署訴願陳情,欲向消防局提起行政救濟流程。

議員林煒軒、黃盈智、王浩認爲,消防員休息時間都排在夜間,表面上是休息,其實是在服勤,又不能請領加班費,應還給消防員應有權益。

消防局長蘇耀星說,勤務依中央規範編排,也凸顯地方人力短缺,在還沒辦法落實勤1休2制度前,基於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同仁共體時艱,基層意見會反映給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