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消防員2千萬加班費、休息時間要備勤? 嘉市消防局這樣說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天批「待退休局長瀆職,積欠基層加班費2000萬」。(廖素慧攝)

嘉義市消防局長蘇耀星說明均依法行政,調配人力,兼顧守護民衆安全及消防員權益。(廖素慧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天指控嘉義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休息4小時是「假休息、真備勤」,積欠消防員2000萬元加班費;嘉市消防局長蘇耀星表示,因應中央降低工時、地方人力不足及兼顧守護民衆安全,依法行政,做適當人力調配。

蘇耀星表示,維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是消防員的使命,若沒有做到守護之責纔是違反消防法、涉瀆職,工時、加班費、人力調度都依中央法規、地方救災需求,兼顧保障民衆安全及消防員健康權益做出調整。

蘇耀星還說,最近與同仁開會傾聽基層意見,並說明人力不足、配合中央降低工時規定的困境,他會向中央反映基層聲音,並建請消防署依地方人力、勤務等實際狀況,儘速研議調整勤休制度及待遇。

嘉市消防局表示,嘉市早已實施勤一休一,以維護勞動及健康權益,今年還增加2.5天休假日,且2個月滾動檢討勤休制度。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黃盈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黃鈺翔、秘書長陳彥凱控訴嘉義市消防局「待退休局長瀆職,積欠基層加班費2000萬」。

黃鈺翔指出,嘉義市今年3月至11月安排深夜10點到隔天上午6點可休息4小時,但執勤不滿1小時,不計算工時,且要求在隊備勤,違反消防署《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規定,還可能涉及刑法第129條剋扣應發給款項。

林煒軒表示,約7成共112名消防員連署訴願陳情公文,有服勤就要列入工時計算,有加班就要給加班費,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應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消防員健康權。

黃盈智也說,市消防局規定每天工作20小時,因爲人力不足,安排夜間休息4小時,不得外出,等同服勤,又不能領加班費,加班費又有每月1.9萬的上限規定,黃敏惠市長及消防局應想辦法還給消防員權益。

市議員王浩表示,12月22日是嘉義市政府提出今年度追加預算最後機會,市議會剛通過市府2024年預算190餘億元,2000多萬元不會影響嘉義市財政,如果22日前市消防局未追加返還積欠的消防加班費,蘇耀星局長應下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