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妻生產過程後有障礙 人夫15年「零嘿咻」判離婚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馮姓婦人吳姓丈夫長期酗酒、且15年來都不願和她行房爲由訴請離婚,吳男辯稱,因爲目睹妻子生產過程產生心理障礙」,所以「很少」行房;士林地院法官認爲,2人婚姻有名無實,判準離婚。

本案於10月23日宣判,判決指出,吳男、馮女於87年11月結婚,女兒於89年出生,馮女指控,丈夫婚後長期酗酒,多次因酒駕進出警察局,曾在臺風天酒肇事,打電話給她時飆罵三字經,讓她冒着風雨、帶着襁褓中的孩子臺北橋上將車子開回;且丈夫酒後情緒失控,動輒怒罵她和女兒或砸毀傢俱泄恨,已造成孩子對父親心生恐懼。

另外,丈夫因長期酗酒造成性功能障礙,且在女兒出生後,就以看見她生產過程、內心產生障礙爲由,拒絕行「周公之禮」,2人進而分房,但丈夫卻在與友人餐聚時表示「不爽給」她,迄今長達15年之久,多次溝通不成,婚姻關係已蕩然無存。

吳男供稱,看見女兒出生過程確實產生極大心理障礙,但絕無公開表述「不爽給」,並非故意不行房事,加上業務工作壓力太大,長期壓抑所致;女兒出生後2人確有分房,但還是有行房,只是次數很少。

法官認爲,吳男雖認爲觀看女兒出生過程及工作壓力造成部分障礙,但沒有積極與妻子溝通或尋求醫療諮商以求解求,甚至在妻子主動要求同房時喝令其離去並拉扯下牀,造成妻子身體、心理嚴重受創,顯見2人婚姻已產生破綻,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婚姻所生之破綻亦無回覆之希望,因此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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