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業者追人妻行蹤 竟勾結臺中刑警濫查民眾個資
臺中洪姓男子經營科技、徵信公司,因受託調查1名人妻動向,竟拜託時任臺中市警局刑警大隊楊姓偵查佐幫查個資,楊明知當事人非偵辦對象,2度以不實用途登入警政知識聯網,查詢民衆前科照片、車行紀錄,檢方偵結依違反個資法、僞造文書罪嫌起訴洪男,楊員則獲緩起訴確定。
檢調查,洪男的公司常向警方推銷監視器設備和楊員認識,洪2020年受1名男子託付調查其妻子行蹤,2人前後在女子手機安裝木馬程式,竊取她LINE對話紀錄,又偷在其車上安裝GPS追蹤器,調查對方的行車軌跡。
洪男調查過程,又爲得知女子往來的1名陳姓男子個資,就委託楊員查詢對方前科照片,楊明知陳男非他偵辦對象、之後也無對陳立案偵辦計劃,同年7月22日竟在臺中刑大偵二隊辦公室內,以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還以不實偵辦刑案用途,查到陳的前科照片後傳給洪。
檢調還查出,洪男爲協助員工討債,2023年1月31日又請楊員幫查詢另1輛小貨車的車行紀錄,當時楊因調職到臺中第三分局,就用三分局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再度以「偵辦刑案、毒品危」等不實用途要查詢,但因檔案車牌辨識錯誤無法判讀而未遂。
檢方訊時,洪男坦承犯行,楊員也說受洪請託,幫他查詢陳姓男子前科照片、小貨車車牌,但都跟本身偵辦刑案無關。
被害的女子證稱,發現手機遭人設木馬程式、車內也被裝GPS追蹤器,因先生傳給她陳男的前科照片,她驚覺有異報案後才曝光,男子也說,花了80萬元委託洪男調查妻子行蹤;另警政署政風室也根據系統使用紀錄,確認楊員確實以不實用途查詢陳男前科、小客車車牌。
檢方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洪男,另楊員獲檢方緩起訴處分確定。
臺中市刑警大隊。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