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俏女警淪小三 濫權查正宮個資嗆:他慾求不滿來追我

花蓮鍾姓女警發生婚外情,還濫權查正宮個資嗆聲,遭花蓮地院共判賠40萬01元。(許家寧攝)

花蓮鍾姓女警與已婚的薛男發生不倫戀,鍾警因不滿情夫未依承諾離婚,竟以警察職權濫權查詢其妻個資,約出王姓正宮談判嗆聲,除出示手機裡兩人鹹溼對話外,還傳訊騷擾其女兒「你爸做愛都不戴套!」讓王女憤而提告,法院認定兩人外遇與侵犯隱私權共判賠40萬01元。

王女指控與鍾姓女警素不相識,生活亦無交集,突然在2015年鍾女以LINE加爲好友,同時傳訊息告知與其夫有不倫關係,相約正宮出來談判,鍾女出示兩人手機間露骨對話與親密照片,嗆聲與人夫多次上汽旅開房間,「大薛就是慾求不滿要上牀纔來追求我」。

王女還控訴,鍾女除了說薛男做愛有點性虐待,說出一些承諾只是爲了讓她脫光衣服把腿張開。甚至以line文字訊息傳訊給女兒,「我得癌症,子宮頸癌因爲你爸做愛都不戴套,他在外面不知道和幾個髒女人做過。」等語,讓她不堪其擾,不斷質問丈夫。

薛男坦承姦情,立書悔過「她也只是我的玩具而已,用玩即丟,絕無眷戀。」王女怒控兩人外遇及鍾警窺探隱私。鍾女2014年因罹癌請假返鄉療養時與自行車友薛男相識,兩人短暫交往5個月,不知薛男已婚身分,自己也因不當交往被警局記過調職、考績丙等處分。

法院審理髮現鍾女曾在該年5月非公務以警用電腦查詢民衆王女戶籍、駕照及相片等資料,檢視鍾女與薛對話稱「不想當小三」,認定兩人侵權明確,判連帶賠償40萬元,至於鍾女窺探隱私部分,因無不當利用行爲,需象徵性賠償一元。

據悉,外型清秀的鐘姓女警,從流浪教師轉換跑道考上警察特考,平時表現優異且熱心公益,「人美心也美」,連助失智老翁返家登上媒體版面,還曾募集保暖衣物與暖暖包幫助街友,未料一時失慮鑄成錯誤,讓警察同仁也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