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2月2日取消大飲分盤集合競價交易 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自2月2日起,大西洋飲料(1213)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大西洋飲料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9、14及19款暨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的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併案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查該公司已將票款存入辦理退票的金融業者備付,核已符合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2項第3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情事,惟仍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14及19款規定應予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公告自2月2日起,其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