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徵求意見:擬規定期貨公司開展互聯網營銷活動不得與其它業務活動混同

財聯社1月10日電,證監會起草了《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界定營銷範圍。明確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營銷活動,是指通過互聯網對期貨經紀業務進行商業性宣傳推介的活動;規定期貨公司開展互聯網營銷活動不得與其它業務活動混同;涉及期貨行情分析等信息傳播活動的,應當遵守期貨交易諮詢業務管理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