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2014年廣西一樁荒唐不倫戀引發的倫理悲劇

“自制者,節制情慾之謂也。情慾本非惡名,且高尚之志操,偉大之事業,亦多有發源於此者。然情慾如駿馬然,有善走之力,而不能自擇其所向,使不加控御,而任其奔逸。”情慾人皆有之,有些人能剋制住的情慾的泛濫,有些人卻在情慾的洪流中迷失了自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2014年發生在廣西的這樁荒唐不倫戀引發的倫理悲劇中的男女,無疑就選擇了後者,90後男子與41歲女上司不顧年齡以及道德倫理的限制,產生了一段母子畸戀,結果被其丈夫當場撞破後當街砍死,釀成了一出悲劇。那麼幾人之間到底有着怎樣複雜不清的關係?最後又會走向什麼樣的結局呢?

陳強(化名)和妻子李美玉(化名)早年間結爲一對夫妻,當初是通過親戚的介紹相識,雖然沒有多少感情基礎,但是彼此還算投緣,相處不到幾天就確定了關係。兩個人都已經到了婚娶的年紀,家裡催得也急,交往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倉促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這樣匆忙的決定可想而知爲二人的婚姻埋下了一定的隱患。

結婚之初,陳強與李美玉的感情像所有初嘗婚姻滋味的夫妻一樣,相處得倒也甜蜜而和諧,不久就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兒子的到來給小兩口的生活帶來了不少歡聲笑語,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一家三口或許可以永遠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命運終究還是沒能放過這個三口之家。

與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不同,在這個家裡妻子李美玉在事業上比丈夫要更勝一籌,在一家日用品批發公司擔任要職。因此大部分時間都是她在外面忙着工作,丈夫陳強在家裡操持各種瑣碎的事情。對此,雖然少不了多嘴的人說些閒言碎語,陳強自己倒是並不在意,夫妻間的關係常年維持着一種微妙的平衡。

然而這樣和諧的景象卻被一名男子的出現給徹底打破了,這名男子便是覃凱文(化名),李美玉在公司的一名年輕下屬,是個90後,只比李美玉的兒子大一歲。兩個人之間原本不應該產生什麼除了同事情誼之外的情感,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兩個人由於工作的原因經常在一起接觸,一來二去下竟然生出了別樣的情愫。

從2014年1月份開始,兩個人便突破道德底線開始了一段見不得光的關係,藉着工作的由頭在一起廝混。剛開始陳強對於這段關係並不知曉,只是覺得妻子近段時間放在家庭上的時間越發少了,還單純地以爲是她的工作壓力變大了,殊不知李美玉根本就不是在工作,而是早已經瞞着他做出了背叛婚姻的事情。

事情敗露是在後來,陳強從李美玉同事的口中聽到了妻子與覃凱文關係不一般的消息,起初他根本就不願意相信妻子竟然會做出這種醜事,直到在公司裡親眼撞見二人舉止親暱,儼然一對小情侶的場景,才終於認清了現實。事後,陳強找到妻子希望她可以給自己一個說法,李美玉雖然心有愧疚,卻表示自己不會輕易和覃凱文分開。

無奈之下,陳強又在私下找到了覃凱文,希望他可以主動終止這段感情,誰料不僅遭到了嚴詞拒絕,還受到了對方的侮辱。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已經深受刺激的陳強萌生了要殺害覃凱文的念頭,並提前在網上購置了一把單刃尖刀。後來,已經絲毫沒有顧忌的李美玉直接從家裡搬了出去和覃凱文住在一起,這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2014年7月份的時候,陳強開始對李美玉進行跟蹤,併成功掌握了二人出租屋以及停車的位置。就這樣,等到一切準備妥當後的8月10日晚上,陳強帶上早已準備好的尖刀來到了二人平日裡必經的報刊亭等候。等看到二人駕車回來後,直接一把拉開車門竄上了車,抓住覃凱文的頭往後一拉就朝其頸部以及腹部連捅了三刀。坐在副駕駛的李美玉也在奪刀的過程中被亂刀捅傷,陳強則在慌亂中逃離了現場。

事後經過120醫生的現場診斷,覃凱文被捅中頸動脈、胸部後當場身亡,而李美玉則被劃傷了臉部。陳強原本是想逃之夭夭,但是在家人的勸說下,最終還是決定去公安局自首。他出於感情糾紛,在帶有強烈主觀惡意的情況下,對覃凱文實施殺害的行爲,無疑已經涉及了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慮到陳強事後有主動自首的行爲,且覃凱文與有夫之婦維持不正當關係的行爲本身存在過錯,他的罪行可以依法得到從輕,大概率不會被判處死刑,但註定要在監獄裡度過一段漫長的時光,爲自己衝動的行爲付出慘重的代價。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因爲一段本不應該產生的感情,落得一個這樣悽慘的結果,實在是讓人惋惜。

(《真實案例:2014年廣西一樁荒唐不倫戀引發的倫理悲劇》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本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