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場不倫之戀誘發的倫理悲劇

“十八新娘八十郎,蒼蒼白髮對紅妝。鴛鴦被裡成雙夜,一樹梨花壓海棠。”

“梨花壓海棠”常常被人們調侃老夫娶了少妻。其實這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堯山堂外紀》中,但到上世紀的八十年代纔開始出現蘇軾借“一樹梨花壓海棠”來調侃張先的說法,原先典雅的詩句被流傳度更高的段子所替代。

“忘年戀”本身並不一定是一段不倫的愛戀,這完全在於當事人處於一個什麼樣的狀態,男女關係是否正常而純粹,雙方是否真心爲對方考慮一切。可是一旦男女關係變得不再正常,其實就是披着一層“忘年戀”的外衣,立着“自由戀愛”的牌坊,爲自己的貪名圖利,或出軌事實找一個藉口而已。

披着羊皮的狼

李某是一家企業的部門主任,熟穩重的外表和令人羨慕的收入引來公司內許多女員工的側目,但是李某早已有了家室,雖然李某的條件確實很不錯,但是還不至於和一位有婦之夫有糾葛。李某自己也認爲自身年齡很大了,就算和妻子感情變淡,但是也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事。

小柔是一名到李某所在公司務工的女孩,在公司的印刷廠內工作。小柔平常少言少語,因此就算她自身條件不錯,但沒有引來很多關注。但是李某注意到了她,他覺得像小柔條件這麼好的人不應該在印刷廠裡揮汗如雨,因此給予了她很多幫助——特意把她的工作減得很輕鬆,偶爾還到她身邊十分溫柔地關心她。

小柔畢竟剛剛進入社會,李某成熟穩重的性格很容易吸引到她,慢慢地兩人開始出雙入對,在小柔的感覺中,李某又像自己的父親一般穩重,又像一位男友那樣對她呵護備至。最終還是招架不住李某的攻勢。

小柔一同工作的朋友勸她不要和一個大自己二十一歲的男人談戀愛,這樣子十分吃虧。小柔當然拒絕了朋友的提議,她覺得李某就是真心愛着她的。小柔的朋友問她知不知道李某已經結婚了,小柔表示自己知道,但是她相信李某會爲了她離婚的。

單純的小柔美好地憧憬着未來和李某的點點滴滴。可是李某從始至終都沒有想過要和妻子離婚,雖然因爲妻子的身體原因兩人感情一直不好,但是他不想給以後造成麻煩。而之所以公司裡那麼多人對他側目他都置之不理,是因爲根本入不了他的“眼”。小柔年輕又漂亮,心思單純,溫柔可愛,李某就是貪圖她的容貌才和小柔在一起的。

可憐的小柔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務工期間還和李某同居,因此懷上了李某的孩子。2014年,因母親的疾病需要回家去照看,她想看望母親的同時,把自己的終身大事說給家人聽。父母聽聞李某的“高齡”萬般不同意,知道女兒已經懷孕的時候,勃然變色,拉着小柔去做手術,並把她關在家中,不準讓她再找李某。

離奇的命案

2014年8月25日,湖北某賓館發生一起命案,由於賓館擔心影響客源而被掩蓋下來,直至五個月以後警方前來調查才被發現。死者身份不明,警察是靠着一條沾着鮮血的毛巾找到賓館的,根據房客信息和店員的回憶,8月那一天,有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來賓館開房,身邊還跟着一個年輕女孩,看樣子應該是情侶。這個男人就是上文中的李某。

警方根據房客信息,最終追蹤到了李某,並在其老家將其抓獲。李某被捕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原來,小柔自從被父母關在家中以後,願意就這樣和李某分開,她認爲李某還愛着自己。於是,在寫下一封信之後就坐車找李某去了。

小柔的信中寫道,自己和李某的愛情,只要和李某私奔,他們之間就再也不會有任何阻礙了。李某在火車站對面的賓館,也就是上文中的賓館和小柔見面了,李某也一直念念不忘小柔,但絕對不是思念他們之間的愛情。

小柔表示,自己雖然已經回不去家裡了,但是對父母的贍養還是要盡到自己的責任,於是他提出李某借給她三十萬,讓她作爲養老費交給自己的父母,以後自己就永遠跟着李某了。李某當然不會答應,只說自己只能出十萬,剩下的他也沒辦法。

小柔和李某就因爲這件事吵了起來,本來就是抱着玩一玩心態的李某當然不會忍受小柔對自己的質問和吵鬧,他只覺得現在的小柔無比討厭,在和小柔的衝突中將小柔掐死了。隨後李某爲了消滅證據,將小柔用塑料袋裝起來扔到了一條大河中,最後被羣衆發現報警,最終被警方依法逮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如殺害特定對象的、出於卑劣動機而殺人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李某手段殘忍,動機卑劣,最終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嚮往愛情的小柔沒有想到自己鍾心的另一半居然只是一個貪圖美色的老男人,以爲能夠成就一段“忘年戀”佳話的願望並沒有實現,爲此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令人無比痛惜。女孩對於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時刻警惕,純粹的愛情絕不會以違背基本道德的方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