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後龍鎮南龍裡里長補選賄選 苗檢傳喚20人到案

苗栗地檢署查辦後龍鎮南龍裡長補選涉嫌買票案。(謝明俊攝)

苗栗縣後龍鎮南龍裡第22屆里長黃三豪,於去年當選後因涉賄選,由苗栗地院判決當選無效,補選作業於8月26日完成選出新任里長林容朱,但檢警調在補選期間查出有呂姓男子涉嫌替李姓里長候選人賄選,檢警調6日傳呂某及另19受賄選民到案,檢方聲請羈押,地院裁定以呂某以3萬元交保,杜姓選民由檢方諭令以2萬元交保,其餘選民則分別諭知限制住居或是請回。

檢方指出,苗栗縣後龍鎮南龍裡去年9合1基層選舉,選出22屆里長黃三豪,但因黃某涉及賄選經苗栗地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因而舉行補選,補選於8月26日舉行投票,由林容朱當選新任南龍裡長。

在補選期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蔡明峰指揮苗栗縣調站、苗栗縣警局竹南分局等,鎖定查辦呂姓男子涉嫌爲里長補選李姓候選人李以每人現金新臺幣1千元賄選,6日傳喚呂某以及涉有收受賄賂的選民共20人到案,並查扣賄款5萬2000元。

檢方訊後,認呂某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與證人勾串之虞,檢方當庭逮捕並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以3萬元交保,另外,杜姓選民則由檢方諭令以2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等則由檢方分別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