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里長候選人投案聲押獲准 檢將提當選無效之訴

臺南市鹽水區莊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經於投票日出面投案後,臺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鹽水區莊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2000元現金買票,檢警調人員日前持票搜索他的住處,並扣得部分賄款後,莊某即躲藏不知去向,直到昨天投票日的下午纔出面投案。檢方訊問後,今天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強調,由於此案被告莊某當選里長,檢方也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另外,檢方先前也分別查獲臺南第13選區(山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與佳里區陳姓里長候選人,分別向選民以現金買票,檢方還在選前起訴山原議員候選人,由於這2名候選人也都當選,檢方亦將對他們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冠霖、錢鴻明合組專案團隊,11月24日指揮警調人員持搜索票,前往鹽水區莊姓里長候選人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賄款8000餘元,並傳喚莊某及10多名選民到案,釐清案情。

檢方指出,莊姓里長候選人爲求能順利當選,以一票2000元的代價,於10月至11月間,分別交付給具有選舉權的謝姓里民等4人,企圖以此影響選舉的結果。

不過,莊某得知檢警調偵辦此案後,隨即躲藏不知去向,直到26日投票日下午纔到案說明。經檢方訊問後,認定莊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今天凌晨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此案的收賄選民,也已繳回賄選金額5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