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從辭職變法辦 民進黨:與黃世銘待遇落差太大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針對陸委會主委張顯耀確定遭移送司法偵辦,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19日表示,張是馬英九總統特任副主委,不論張的去職出自何種弊端,馬都有義務社會說明去職理由,即使案件進入刑事偵查,依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規定,馬政府至少要說明事由,而不應該搞人事黑箱、唬弄百姓

黃帝穎表示,如果張顯耀因司法案件去職,馬總統不只應向國人交代事由,也應說明他任免首長標準何在。他舉例,同樣遭到移送司法調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即使被檢方起訴,馬不但沒要求去職,甚至公開力挺。黃帝穎諷刺,如果張顯耀因司法案件必須去職,馬英九對張顯耀和黃世銘的待遇未免落差太大。

黃帝穎指出,政府高官免職,應給予社會人民清楚交代,這是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何況馬英九口口聲聲依法行政,卻連最基本的行政程序法都不遵守。黃批評,馬英九爲遂行個人政治方便,經常性破壞法治,傷害臺灣民主憲政,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