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校園禁萊豬 違者貼標章開罰

議員曹嘉豪舉出「萊豬專賣店」抵制販售萊豬進入校園。(吳敏菁攝)

萊豬進口爭議持續彰化縣議會延燒,除縣議員提案維持瘦肉精零檢出外,彰化縣長王惠美昨強調,學校營養午餐絕對禁用萊豬,一旦發現使用萊豬將永不錄用,縣府還準備針對使用廠商設計「萊豬專賣店」標章(見圖,吳敏菁攝),也要頒訂「窩裡反」條款,鼓勵員工檢舉使用萊豬的廠商。

彰化縣2017年就增訂「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販賣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俗稱瘦肉精的乙型受體素,如違規將依第33條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但中央要頒訂安全容許標準地方自治法不能牴觸母法,縣議員提案要設計「萊豬專賣店」標章,用行動來牴觸。

縣議員張錦昆也在議會質詢說,萊豬對幼兒兒童老人家、慢性疾病的人有較大傷害,未來開放進口,如何在校園營養午餐有效把關?

王惠美表示,彰化縣政府絕對捍衛國民健康!一旦查出學校在營養午餐使用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除絕對永不錄用外,同時會祭出罰款,還要頒訂「窩裡反」條款,廠商使用萊豬,經員工檢舉確有其事,會發予檢舉獎金

王惠美強調,對營養午餐使用萊豬廠商,會設計、張貼萊豬商標,讓大家知道你就是「萊豬專賣店」,希望用這樣方式抗衡,繼續把彰化的健康豬肉推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