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校長兩度遭連署撤換 「罪狀8成一樣」縣議員籲秉公處理
▲北彰化某國中女校長被老師連署指控霸凌。(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北彰化縣某間國中女校長日前遭多名教師列出15大罪狀連署「不適任」要求「換校長」,事件延燒多天,彰化縣議員賴清美今(10日)在臉書再度PO文表示,2年前有16名老師連署、2年後又遭到15名老師連署,不同學校,不同老師,連署撤換同一個人,絕對不是想像的單純,呼籲教育處應該要秉公處理。
▲該名女校長在不同學校、兩度被老師連署撤換。(圖/民衆提供)
賴清美指出,該名校長曾擔任南彰化一所國中校長,2年前因參加晚自習問題,遭到老師連署8大罪狀換校長,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現在到了北彰化,又被校內老師列出15大罪狀連署「不適任」,巧合的是內容有8成大致雷同。
賴清美將指控校長罪狀po網,內容指出該名女校長被老師指控有倚仗權勢圖利自己與同派人士、製造親師對立整肅異己、行政領導失當怠惰、不尊重教師專業、威逼師生營造高壓恐怖氛圍、行政業務分配勞逸不均、行政裁量權無限放大濫用並與人事主任聯手損害教師權益等等,學校4個處室主任換了12人,短短4個月生教組長換3人,濫用校安通報讓教師人心惶惶等等,老師們認爲校長不適任,要求汰除。
女校長則澄清表示「就連署部分有認知差異」,並非事實,因爲教育界「行政大逃亡」,纔會主任組長頻頻換人。她指出,有的同事也不知道連署的事, 染髮的事情都是基於教育跟學生引導,學生不瞭解,孩子在學習階段,應以專注在學習活動,乾淨整潔就好,這是做正向行爲的表現。
▲北彰化某國中女校長2年前被老師連署指控不適任。(圖/賴清美議員提供)
有網友認爲「誰有理,說不清」,但應以學生爲出發點,也有網友認爲「校長對學生很用心、很積極」,應先調查清楚再私下勸解較爲妥善。賴清美則強調,不同學校,不同老師,針對同一個人連署,縣府教育處應該要秉公處理,讓真相水落石出。
▲北彰化某國中女校長今年被老師連署指控霸凌。(圖/議員賴清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