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輛垃圾車圍堵彰化縣議會 抗議一般廢棄物無法處理
彰化縣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4日動員30多輛一般事業廢棄物垃圾車,列隊在彰化縣議會門口抗議。公會會長黃四二表示,彰化縣從前年底開始限制一般廢棄物進入焚化廠的數量,焚化廠歲修之後更改成1個月只能進廠1次,根本處理不了多少廢棄物,讓他們無法生存。
黃四二說,以往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他們都是送往溪州焚化廠處理,但前年底開始限制進廠垃圾量,甚至在焚化廠歲修後,限制成1個月只能進廠1次,1個月變成只能處理5公噸左右的廢棄物,讓他們無法生存。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溪州焚化廠興建的原意就是以處理家戶垃圾爲優先,有剩餘量時,才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所以焚化廠垃圾處理原則應以整體公共利益爲考量優先處理家戶垃圾。
環保局指出,目前事業無法自行清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也沒有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可供委託處理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4條規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環保署協助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保局說,他們在104年4月27日函請環保署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尋求處理管道,而環保署已請經濟部及科技部積極正視事業廢棄物去化問題,但短期內考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立即解決現況,且垃圾處理問題影響民生甚鉅,所以並未全面停收縣內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來仍盡力予以協助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