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好忙! 一人分飾多角騙取2女近200萬元
男子1人分飾多角,從A、B2女處,詐得近200萬元,事發後被依詐欺罪,各判1年5月、1年4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葉靜美攝)
彰化1名30歲男子阿強(化名)好忙,1人分飾多角,不但忙着跟A、B2女網戀,還化身徵信社人員,假稱找到並打死猥褻A女的男網友,向其索取律師費等多項費用,又化身友人「劉哥」,假稱可幫B女處理債務,從2人身上詐得金額近200萬元,事發後被依詐欺罪,各判1年5月、1年4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阿強(化名)在去年6月18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女,他假稱自己是律師,與A女展開網戀,並稱可爲A女處理之前遭男網友猥褻的事,已找來徵信社「白先生」幫忙,隨後再自稱「白先生」與A女見面,訛稱找到並打死該名男網友,後續要求A女支付律師費、徵信費、醫藥費、喪葬費、損害賠償等多項費用,詐得金額99萬多元。
同年5月21日左右,阿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B女,先以「白了又了白」角色與B女網戀,再向B女詐稱可幫忙債務整合及投資理財,並已找友人「劉哥」幫忙處理債務,要求B女支付相關費用,前後詐得97萬多元,又稱「劉哥」幫忙許多,讓B女出借其套房供其居住及幫忙購買餐飲及日用品等,卻白吃白住未付任何相關費用,還偷走B女放在套房裡的手錶等物轉送友人。
法院審酌被告正值青年,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竊取、詐騙被害人B女財物及得不法財產利益、詐騙被害人A女財物及得不法財產利益,侵害其等財產法益,所爲應予非難,各依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竊盜罪處拘役50日,物品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