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定瑋涉非法吸金2.6億

民進黨前立委張清芳之子張定瑋涉嫌以保證獲利吸金,被臺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本報資料照)

前民進黨立委張清芳兒子張定瑋,擔任「柏雲特臺灣公司總經理期間,涉嫌以投資巴西放款、收取高額利息誘因,以每單位10萬美元,保證獲利年息7到13%非法吸金2.6億元,臺北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張定瑋及公司林姓、陳姓業務員等3人,通緝主嫌鄭敏恆林俞君夫婦

檢方調查,張定瑋2013年起,在擔任美商柏雲特公司臺灣分公司副總經理,與公司負責人林俞君、林女丈夫亞洲區總經理鄭敏恆,向投資人鼓吹巴西正在開發,資金需求氾濫,只要到巴西放貸就可以收取高額利息,以美金10萬爲一單位接受投資,年息率保證7到13%。

不過,原先都順利獲得10%年息的被害人,到了2016年中旬開始拿不到應得款項,遲至2017年才向檢調檢舉,林女及鄭男在檢調調查時早已出境,且款項當初都是直接匯往香港,以致無法追回查扣,檢方調查共有19名受害人,最高投資金額7000萬。

張定瑋到案後供稱,這些投資人不是「不特定多數人」,部分是自己在投顧業的舊客戶父親朋友,連家族成員、父親等人都有投資並沒有違反銀行法犯意。

不過,檢方查出,張定瑋每筆投資可抽2.5%佣金;李姓業務可抽3%佣金,陳姓業務雖自稱沒抽佣金,但確實有介紹朋友加入投資因此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張、李、陳等3人,並通案未到案的主嫌鄭敏恆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