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高鐵座位「可以拒絕運送」 律師說這2招讓奧客吃鱉

▲有乘客佔用商務座位遭PO上爆料公社,引發討論。(圖/記者屠惠剛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搭乘交通工具有時會遇到亂坐位置的乘客,確實很讓人傷腦筋,近日又有網友高鐵目擊類似狀況,再度引發討論。對此,律師林智羣表示,其實依照高鐵跟乘客的合約,有兩個方式,分別是請警察敢乘客下車、可以將這種「有不良紀錄」的乘客列爲黑名單,拒絕提供運送服務,爲期1年或2年。

常對時事發表看法的律師林智羣分享見解,他說,乘客不遵守規定坐在指定座位上,車長可以直接終止跟乘客的運送合約,行使場地主人權力,請警察將這個乘客趕下車;另外,高鐵公司高層如果有點guts的話,可以將這種「有不良紀錄」的乘客列爲黑名單,拒絕提供運送服務,爲期1年或2年。

林智羣指出,其實合約第11條除了解除、終止合約外,還有一個「拒絕運送」,這個可以解讀爲高鐵有權「往後」拒絕提供服務,那麼以後這個乘客要從臺北高雄,請他搭臺鐵慢慢晃下去吧!

最後,林智羣提到,乘客如果不服,只能告高鐵,這個官司打完,大概也是一年多了,反正就是擺明讓奧客「沒辦法搭乘」吃飽吃滿!不這樣,怎麼對得起其他遵守規定的乘客呢?而且高鐵購票雖然允許現金購買,但只要鎖住信用卡,對奧客而言就很不方便了。

PO文露出後也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坐指定位置,到底有多難?」、「服務業難爲,高鐵人員若是對奧客宣告以後列黑名單,奧客恐怕又要說,高鐵人員在恐嚇他」、「列爲黑名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