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拍裸照恐嚇...超狂老爸護女兒 烙人痛扁打到骨折

臺中地檢署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18歲林姓少女,3年前曾和20多歲江姓男子交往,林女提出分手,江男竟上傳林女裸照恐嚇,又縱火燒燬林母機車。2015年9月間林父得知江男又來騷擾愛女,便找人將江男壓山區痛毆,並要求他籤本票賠償機車費。江男驗傷後對林父提出告訴,檢方偵查後,依照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將林父起訴。

起訴指出,林男知悉江男惡行後氣憤不已,爲了幫女兒出氣,2015年9月某日晚間發現江男又到北區夜市想找女兒,隨即找來數名友人電擊棒,把江男押到太平區痛打一頓,並要求他賠償燒燬的機車,要他簽下2萬5000元本票才獲釋。次日,江男依照約定用2.5萬元現金換回本票。

江男事後到醫院驗傷,檢查出下頷骨骨折外耳、前腹壁開放性傷口身體多處挫傷等,憤而提告擄人勒贖。檢方調查,林父當時要求江男簽下1張本票,但林父主觀上認定,燒燬機車理當賠償,這部分與擄人勒贖要件不符,但仍觸犯妨害自由、強制、傷害等罪,因此將林父起訴。

至於江男散佈少女裸照、恐嚇、妨害性自主、公共危險、違反保護令等多項罪嫌,去年已被法院判處1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另判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及服6個月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