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了?強迫媒體轉發!保利文靈總已被踢出公關羣

(原標題保利文靈總已被踢出公關羣)

文|萬能的大叔

這個週末,北京保利的“文靈總出圈了。

不轉發就踢出羣,對媒體人的 “霸凌”行爲,瞬間引爆地產圈、媒體圈和公關圈。

事關中國公關人的臉面問題,作爲公關從業者,大叔必須出來說幾句,從以下3個角度簡單聊聊吧

1、保利到底強迫媒體轉了啥?

2、退羣才30人,爲何“炸”了?

3、文靈總犯了哪些公關錯誤

1、保利到底強迫媒體轉了啥?

目前,多篇吐槽文章主要集中在文靈總在微信羣裡霸氣”的出場,但所謂事出有因,到底他要求羣裡的媒體人轉什麼?以及保利的公關到底在羣裡發了多少紅包?這些事實的細節,卻被忽略了。

大叔找了半天才搞清楚。文靈總要求媒體“強制”轉發的是北京保利的一篇官方文章,爲了其8月25日(下週二,七夕節)的一場品牌升級主題的線下活動做預熱。官方微信還專門爲此做了一個“點擊翻頁”的互動,還算用心吧。

大叔看了半天,愣是沒看懂保利要在七夕節當天究竟要做什麼品牌升級,但文靈總卻僅憑藉幾張微信羣聊的截屏,把此事的熱度“升級”了。

更慘的是,事情鬧得這麼大了,原文只有6千多個閱讀量……

至於紅包的金額,從媒體吐槽的文章裡,大致能看出,基本是一個隨機紅包,幾塊錢到十幾塊錢不等。

還有一個細節是,這個媒體羣到底是保利爲了七夕節活動的媒體邀請臨時建的,還是其維護地產媒體的一個長期的羣,說法不一。

當然,不管是新羣還是老羣,文靈總這個舉動,都會“炸”。

2、退羣才30人,爲何“炸”了?

媒體紛紛表示退羣后,次日早上6點多,文靈總在羣裡發出了道歉信大家其實基本都忽略了道歉信的內容,因爲寫得很套路,不真誠,反而是羣裡的人數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文靈總讓下屬@所有人,沒轉發移出本羣時,羣裡有189人;文靈總道歉時,羣裡是159人。也就是說,只有30位媒體人退羣了。看似不是一個大事啊,怎麼就“炸”了呢?

大叔在《刷屏》一書裡,一直反覆強調兩點,即“圈層刷屏”和“轉發動力”,因爲所有成功刷屏的案例,不管是正負面,都必須符合這兩個基本點。比如今年刷屏之最《後浪》,就是激怒了前浪這個圈層,從而引發了大討論。

文靈總事件,也符合這個規律。文靈總負責公關,羣裡都是媒體人,這個圈層很明確,從職業來分,就是媒體圈和公關圈(這兩個圈層融合度非常高)。從行業來分,就是地產圈。

因此,取一個交集,這把怒火是從地產媒體圈燒到了媒體圈,然後公關圈跟着看熱鬧。

“轉發動力”比較清晰,紅包+不轉發就踢出羣,再加上文靈總的一段拉仇恨的話,足夠引爆。

大叔特別想強調的是,真正“炸”的圈層其實並不是地產媒體圈,而是地產圈之外的泛媒體圈,圈裡的媒體還要繼續混,看個熱鬧而已,圈外的媒體呢,大家既憤怒,又缺選題,這是危機刷屏出圈的普遍情況。

3、文靈總犯了哪些公關錯誤?

不管你做沒做過公關,看到截屏的當下,可能都無法理解文靈總的“蠢”,大叔也一樣。

回過頭來再想想,可能文靈總犯的錯誤,你也會犯,這裡面既然個人的因素,也反應了公關行業的一些問題。

文靈總犯了哪些公關錯誤?大叔認爲,至少有4條吧,從內容、關係、制度和原則4個維度

錯誤1:給媒體的素材沒料。

上文說了,推廣的素材就是一個預熱文章。從標題《保利北京寫給全城的一封情書》來看,這個內容的傳播對象竟然是北京全城,你只讓媒體人轉發,是不是有點不夠用?你應該找@北京發佈 去做合作啊(半開玩笑)。

公關人需要具備一個素質,就是換位思考:如果你是媒體人,看到企業推這樣一條沒有實質內容、創意也不新穎、也無法給個人的人設加分、紅包只有幾塊錢的素材,你願意轉發嗎?

我們也可以反過來看這個問題,爲什麼媒體願意配合企業公關去在其朋友圈做推廣呢?爲什麼有些文章和鏈接並沒有發紅包,大家也願意轉發?

大叔看到,有個別公關人在朋友圈吐槽媒體人,大致意思是:在羣裡發個鏈接和紅包,只看有人領紅包,沒人轉發鏈接。說實話,大叔也遇到過類似的尷尬局面,但核心問題一定是出在企業自己身上。

錯誤2:對媒體合作的誤解。

和汽車媒體類似,地產媒體是一個比較封閉的媒體。中國房地產過去幾十年的高速發展,也令地產媒體的市場化程度很高,跑地產的記者,到底是採編,還是銷售,傻傻分不清。

企業與媒體基於投放的合作,令在地產企業從事公關的人產生這樣的“誤解”:“都給你們報社合作了,車馬費也給你們了,爲什麼連個朋友圈都不願意給我轉呢?好生氣啊!”

在與媒體溝通時,公關人往往陷入兩個極端,一頭是十分卑微,低三下四,這種局面往往出現在處理負面新聞的溝通中;另一頭是給錢就行,像文靈總這樣,把媒體當成了自家員工一樣。

大叔覺得,比較融洽的公關與媒體關係,應該是彼此尊重基礎上的平等溝通,如果說“平等溝通”有些難,起碼應該要彼此尊重,但尊重不等於卑微,更不是“霸凌”,這是對公關這個專業的一種褻瀆。

錯誤3:媒體羣不需要運營

這個話題老生常談,企業公關建立媒體羣,早就是行業慣例,但只建而不運營,更是普遍情況。你可能會反駁我說:大叔,我們怎麼不運營,我們領導經常在羣裡發紅包啊?

發紅包只是媒體羣運營的技巧之一,但並不是全部,比如,媒體羣的媒體人員多久更新一次名單?是建一個媒體大羣還是針對不同媒體屬性分而治之?有無針對媒體羣的特殊福利和活動?發羣裡的新聞素材需要滿足什麼條件?紅包的金額有無講究?……這些都是社羣運營的問題。

媒體羣對企業來說,既有價值,又有風險。媒體羣的建立,就相當於公關部在運營一個長期的新聞發佈會機制,只不過以前是大家幾個月聚一下,現在是線上24小時。你說什麼,都會被媒體引用或截屏。

截屏的“威力”,估計文靈總已經有感受了。

錯誤4:自己成爲焦點而不是企業。

公關崗位的設定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是爲了更準確地對外傳遞公司的信息,但往往很多公關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會把企業的光環錯誤地戴在了自己的頭上,再加上與媒體溝通的便利路徑,自己越來越出名了,公司變成了個人品牌的附屬品

優秀的公關人應該讓企業(企業領導人或業務)成爲媒體關注的焦點,而不是自己。唯一你需要站出來的時候,就是替公司擋子彈。具體案例可參考馬雲和王帥

從文靈總接受的一些採訪來看,他挺愛接受媒體採訪的,也很能侃侃而談,這只是一個合格的新聞發言人的基礎而已。

但可惜的是,如果新聞發言人既不懂公關,也不尊重公關專業,更不從心底裡去尊重媒體,出事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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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又火了!

從昨晚開始,保利媒體溝通羣的聊天記錄截圖被瘋轉。

原來,保利地產組織了一個七夕活動,把推廣鏈接放在羣裡,希望媒體們幫忙轉發,估計看到各位媒體人的反應不夠熱烈,一位“文靈總|保利地產北京”在羣裡發話:

“沒轉發的移出本羣”

隨後文靈總成爲羣主,看來是準備親自踢人。

“不轉發就移除”這句話,估計不少甲方都想說,只不過礙於職場禮貌不好意思直說,但是文靈總就不一樣了,畢竟是把“總”直接寫在名字裡的人,就是這麼自信!

文靈總一聲令下,少數媒體人轉發了,還有不少媒體人被“嚇”退了,紛紛表示,怕了怕了,不勞您動手,我自己退羣!

但是文靈總絲毫沒覺得自己錯了,他馬上說:

還在羣裡的媒體人顯然不認可這一番說辭:

對於很多媒體人來說,搶紅包只是個遊戲,誰也不會把搶紅包搶到的幾毛幾塊錢真的放在心上。而轉發鏈接,只不過是給個面子。強行要求轉發,甚至不管有沒有搶到紅包都必須轉發,實在太過豪橫。媒體人,不是企業的僕人,搶紅包也不屬於商業合作,轉發更不是義務。

當天晚上,有媒體人將此事發在了微信公衆號上,配樂《大哥》,十分應景

針對這篇文章,文靈總直接質問作者:造熱點

其實文靈總實在多慮了,保利的熱點不用造,傳媒見聞雖然沒有加入保利媒體羣的資格,但是有加入另一個羣:

值得注意的是,3天后8月25日,也是保利地產發佈2020年中期業績的時候。

根據保利地產7月21日發佈的半年度業績快報,今年上半年,公司營業總收入同比增長3.60%,營業利潤同比增長1.75%,利潤總額同比增長1.64%,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1.66%。 報告期內實現簽約金額2245.36億元,同比下降11.12%。

從業績數據來看,實在無法理解文靈總的自信來自何處。

那麼這位霸氣側漏文靈總,到底是何許人也?

在保利投顧的官方微信號上,有一篇關於他的人物稿,從這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瞭解到,文靈總2003年大學畢業,畢業後入職保利,已經在保利工作了16年。從年齡來看是位80後,屬於年少有爲不自卑,知道什麼是珍貴的人羣。

文中寫着:

從“退羣”一事來看,文靈總解決問題的方案確實簡單有力。

而且在這篇文中,就處處稱呼他爲“文靈總”,看到最後傳媒見聞都想回一句“靈總好”……

今年4月,一位媒體人曾採訪過文靈總,此時,他的職位已經是“保利發展控股北京公司副總經理”,這位媒體人還穿了一件很有預見性帽衫……

天眼查顯示,他在5家公司擔任法人代表,均爲保利旗下的公司。

目前,該事件不斷髮酵,甚至已經有了新聞專題!

文靈總終於低下了高貴的頭,表示歉意

文靈總的傲慢,讓傳媒見聞想起了前段時間被熱炒的《安家》。

媒體,不應該是一個被同情、甚至被羞辱的職業。實際上,不管是哪一種職業,在合作中都應當互相尊重。

企業和媒體的合作,也應該是一種雙贏,企業不應該太過豪橫,媒體人也需要反思,不應該丟失自己的底線。

知名媒體人、原南方週末記者諸朝新在其公衆號撰文反思了該事件:

回過頭來也要反思一下媒體:一個地產企業而已,一個地產企業的“文靈總”而已,怎麼就敢在一個189人的媒體羣如此羞辱這些所謂的媒體人呢?

這個羣,如果有那麼三五個不拿車馬費、不收紅包的正經記者,經常在羣裡按照新聞規律發言,按照基本的新聞操守寫稿,別說“文靈總”了,就是“文靈總”的主子也未必敢這麼在羣裡對上百媒體人如此呼來喝去。

當然,不拿車馬費、不收紅包的媒體記者,估計也不會待在這樣的羣裡,就算是想待也未必待得住,恐怕也早就被“文靈總”移出羣了。有些人,在宮鬥劇裡活不過前三集,那樣的記者,在那樣的媒體羣裡也待不過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