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黑心代言 潘懷宗告姚文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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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員潘懷宗4年前與立委姚文智競選立法委員時,不滿姚召開記者會指他是商品的「黑心代言」,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及登報道歉。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認定潘代言的部分產品確實有廣告誇大不實、成分安全有疑情事,判姚免賠及道歉定讞。

潘懷宗指控,姚在2016年1月8日舉行記者會,並在其立委選舉文宣內指控他代言的淨水器及鈣股力等產品,稱他是「黑心代言」,他認爲姚文智的言論不是事實,損害他的名譽權,要求姚賠償6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刊登道歉啓事。

士林地院發現潘所代言的部分產品,並未取得相關國家認證,但廣告卻稱通過認證,且該廠商也被公平裁處100萬元罰鍰,他身爲化學博士任教職,對代言應謹慎,姚評論爲「黑心」是指不誠實、矇蔽良心,沒有妨害他的名譽,判他敗訴、姚免賠。

高院也認爲潘所代言的產品中,有3項被姚文智指控「黑心」,但這些產品的廣告確認因誇大效果行政裁罰,姚的言論並無虛僞不實,也沒有貶損潘的社會評價,姚對於相關言論已經合理查證,仍判決姚免賠,潘懷宗不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