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富少酒駕BMW撞死判1年8月 孝子家屬:沒和解判這樣太輕了!

▲當時車禍撞擊力道大,蕭姓駕駛開的小貨車遭撞翻。(圖/翻攝自東森新聞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永康一名26歲的林姓富少2016年12月間,因爲前一晚喝到天亮隔天中午開着BMW轎車行經富強路二段時,突然逆向開進對向車道,撞上蕭姓駕駛的小貨車,蕭姓駕駛送醫不治, 他酒測值達0.62毫克,臺南地院日前判刑1年8個月,讓蕭男家屬不能接受,直呼「判得太輕了!」

林姓富少2016年12月5日凌晨和朋友餐廳紅酒,並由友人開車返家休息,中午1點多開着BMW行經富強路二段,感到一陣暈眩,突然逆向衝進對向車道,撞上蕭姓駕駛開的小貨車,貨車遭撞翻、玻璃碎裂,連鐵皮都被撞爛,整臺車橫躺在地上,蕭男被卡在駕駛座上,警消抵達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之後,仍因爲傷勢嚴重不治死亡。

林姓富少酒測值達0.62毫克,向員警坦承肇事,蕭男媽媽當時痛批,「酒後開車真的很惡劣!我這樣一個孝順孩子,就給我帶走了。」據瞭解,他的BMW是母親貸款買給他的,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院日前審理考量林姓富少沒有前科,又坦承犯行表達悔意,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判刑1年8個月,但考量他沒有和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未予緩刑。

不過這判決結果讓蕭家人難以接受,直呼判太輕,「不公平!」蕭男弟弟更PO文,談了無數次和解,都沒有談成,等候法院的判決出爐,「卻沒想到原來臺灣立法院的修法永遠都僅僅只是參考,撞死人有和解都判2年以上,自家案件沒有和解,卻只判1年8個月,實在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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