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樓主委咬手指致骨折!她傷重無法見病危公公最後一面

住戶主委手指骨折,她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大樓管委會主委日前與一名女住戶發生爭執失控之下咬了對方左手拇指,導致手指開放性骨折,當時該住戶正要去醫院探視病危公公,送醫治療後未能見公公最後一面,她氣憤之下要求精神賠償30萬,法院最終判該主委須賠償18萬精神撫慰金和2930元的醫藥費

該主委去年4月27日在左營區一棟大樓1樓會議室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其中名女住戶發生爭執,他竟用牙齒咬對方左手拇指,女住戶因疼痛難耐而跌倒在地,緊急送醫後被診斷爲開放性骨折等傷,需休養好幾個月,因爲飽受驚嚇,她經常在半夜驚醒,還要前往精神科就診。

但該主委辯稱,因爲該女住戶經常在公開場合髒話辱罵,當天他受對方挑釁而一時情緒失控,發生肢體衝突,自己也受傷,他認爲手指的咬傷並不嚴重,30萬精神慰撫金額過高。

法院認爲,根據醫院診斷書小麗手指骨折,而非斷指,並審酌她受傷期間行動不便,造成自己及家人之不便,且未能即時與病危之公公道別,認爲阿華賠償18萬精神撫慰金和2930醫藥費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