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謝倫伯格案 耿爽:司法機關已有保障他的權利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迴應謝倫伯格案。(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8日表示,對於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國內製毒被判死刑的案件中國已多次闡述立場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案件,且也依法保障相關人員訴訟過程中的合法權利,完全符合法制

耿爽在8日的外交部例行發佈會上說明,加拿大官員是否能夠出席9日的聽證會決定權法律部門手上

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2018年11月20日因走私毒品,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同時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約新臺幣68萬元)、驅逐出境。對此,謝倫伯格立刻提出上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1月14日開庭重審案件,並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沒收全部財產。

大連中級人民法院說明,在案件審理期間,法院依照相關規定通知加拿大駐華使館,且在過程中也依法保障被告的辯護、翻譯等權利。

▼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在二審時被判死刑。(圖/翻攝自央視新聞

依照大陸《刑法》,販賣海洛因或冰毒50公克以上就會被處以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而謝倫伯格在廣州機場被捕時,身上持有222.035公斤的冰毒。

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日前說明,將做出全部努力,爭取謝倫伯格獲得死刑赦免。對此,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稱,希望前來要求釋放謝倫伯格的官員要「尊重最起碼的法治精神」。

▼加拿大外長方慧蘭稱,加拿大境內沒有死刑,所以對加拿大人國外被判死相當關注。(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