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議員顏旭懋遭求處無期徒刑 綠營取消提名選舉資格

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籍縣議員顏旭懋今(29日)遭屏東地檢署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求處無期徒刑,顏旭懋目前仍在羈押中,不過本月初他仍獲民進黨雲林縣黨部提名參選下屆雲林縣第三選區議員。雲林縣黨部今(29日)表示,將依照程序,於最快時間依規定給予最嚴厲之除名處分,以儆效尤。

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去年(2021年)5月偵辦一起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毒品案,意外發現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與船東的通聯紀錄,去年12月14日傳訊顏旭懋到案,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經檢方提出抗告,屏東地方法院再召開羈押庭,於12月29日裁定羈押禁見。

全案屏東地檢署今(29日)偵結起訴,檢察官對顏旭懋求處無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顏旭懋至判決確定執行爲止。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3月間辦理下屆縣議員選舉登記,友人3月24日代顏旭懋登記,民進黨於本月提名他參選第三選區(虎尾鎮、土庫鎮、褒忠鄉、元長鄉),其餘還有3人獲提名。

顏旭懋今遭屏東檢方求處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雲林縣黨部表示,「民進黨對於毒品一貫是零容忍的態度,更絕對不容黨員涉及此類違法行爲,黨內針對相關違法事項亦有明確規範。民進黨將依照程序,將於最快時間依規定給予最嚴厲之除名處分,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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