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縣議員走私上億安毒 一審判無期徒刑

前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走私上億安毒,一審遭屏東地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和生攝)

屏東地檢署2021年偵辦1起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毒品案件時,發現前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與藥腳密集通聯,進一步查出顏竟是全案幕後出資金主,依法起訴,屏東地方法院7日審結全案,依運輸毒品罪判顏旭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顏旭懋爲整個販毒集團金主,先透過中間人找莊姓船長出港運毒,行前陸續交付共1700萬元佣金,出港前還特地約在高雄市見面,將記載毒品數量及走私毒品海上經緯度等資料紙條裝入紅包袋交給對方。

數日後,漁船從屏東新園鄉鹽埔漁港報關出港,接着依指示開到距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向不明船舶接駁總毛重470公斤,共38袋麻布袋的安非他命後,隨即返臺。

漁船一靠岸,販毒集團成員即指揮船上3名印尼漁工將麻布袋搬上冷凍貨車,未料竟遇上海巡人員上前盤查,衆人見狀立即駕車逃逸,由於車輛後車廂未及時關閉,其中1袋麻布袋意外掉落,整起案件因而曝光,顏旭懋被屏檢依法起訴。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合議庭痛斥,民代工作涉及衆人之事,本應以人民福祉爲依歸,顏旭懋竟貪圖運輸毒品私利,嚴重背離選民期待。判決指出,顏旭懋走私總毛重470公斤的毒品,以他電話中商談欲以每公斤75萬售價計算,黑市總出售金額可達3億5250萬元,數量甚多且價格甚高,可知整起運毒爲暴利行爲。

考量顏旭懋至今始終否認犯行,將運輸毒品責任推給其他共犯,甚至在行車記錄器對話中還交代湮滅運輸毒品用的車輛,增加警方查緝困難,逃避應面對的刑責,犯後態度惡劣,所犯運輸二級毒品犯行,如果僅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實在過輕,審酌後重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