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文旅廳:旅遊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

新華網昆明4月30日電(馮雨念新洪)“五一”假期即將來臨之際,雲南文化旅遊廳長曾豔攜雲南省16州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人向廣大遊客作出承諾:“任何一位遊客,在雲南旅遊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

4月29日,在昆明召開的2021年雲南旅遊市場工作情況專題新聞發佈會上,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楊澄介紹,雲南省於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遊客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遊客在雲南旅遊過程中購買旅遊商品,只要不滿意,就可以通過“遊雲南”App和“遊雲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貨”功能,進行在線退貨、電話退貨、語音退貨;遊客也可前往任意一個“雲南省遊客退貨中心服務點”現場辦理退貨,服務點共計130個,分佈在全省15個機場和主要高鐵火車)站、遊客集中區域

兩年來,按照遊客購物退貨“應退盡退”原則,“30天無理由退貨”退貨申請平均響應時長爲13分鐘,達成退貨共識平均時長爲4小時54分鐘,收到退款平均時間爲4天。據“一部手機遊雲南”遊客評價統計,遊客對雲南省“30天無理由退貨”滿意度爲99.88%。楊澄表示,“30天無理由退貨”的實施,保障了遊客合法權益優化了旅遊消費環境,已成爲誠信雲南新標誌和雲南旅遊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