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拒繳廢清法罰款 土地遭查封後速繳清
雲林水林鄉洪姓男子違法載運事業廢棄物回填,遭裁處罰鍰新臺幣27萬元卻拒繳,由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仍不理會,嘉義分署查封其名下約593坪土地,洪男繳清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洪男購入廢纖維、廢塑膠等事業廢棄物,於111年1月間駕駛自用大貨車載運廢棄物,至其管理的口湖鄉水井段土地回填。
洪男因未依法取得廢棄物清理、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作業,因違反廢棄物理法規定,遭雲林縣環保局裁處罰鍰27萬元。
嘉義分署表示,雲林縣環保局經通知繳納罰鍰,洪男逾期不繳,案件則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分署於今年9月間受理,執行人員調查掌握洪男財產明細並通知繳納,但洪男仍不予理會。
嘉義分署指出,洪男對於繳納罰鍰不聞不問,執行人員查封其名下位於水林鄉塭底段約593坪土地,洪男見事態嚴重,匯款繳清27萬元罰鍰,分署隨即撤銷土地查封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