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傳外籍移工開白牌車招攬 監理站協交通隊加強稽查取締

雲林監理站加強每不定點隨機稽查,並對合法計程車駕駛宣導公路法經修正,已訂定檢舉獎勵辦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日前民衆斗南車站發現疑似有外籍移工開自小客車攬客從事違規營業行爲,雲林監理站即連繫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至到場稽查並加強取締。雲林監理站指出,2021年度截至3月已舉發2輛並各對行爲人駕駛開罰10萬元罰緩;站長孟峰表示將加強每月排定3班次以上不定點隨機稽查,查有相關事證必定嚴加取締。

自用車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俗稱白牌車,一直是雲林監理站會同雲林縣警察局稽查取締之重點,爲強化運輸服務防疫措施,除持續於相關管道宣導民衆搭乘合法計程車、擴大取締非法業者外,並與各計程車公(工)會合作強化計程車駕駛人及車輛各項防疫措施。

雲林監理站從2019年起至今共計舉發22輛違反公路法案件,今年度截至3月已舉發2名本國籍駕駛人,各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裁罰新臺幣10萬元,並將持續增班稽查可疑外籍駕駛。雲林監理站站長吳孟峰指出,爲防杜白牌車違規營業,公路法已經修正,並訂定檢舉獎勵辦法,檢舉白牌車經裁處確定及完成罰鍰收繳者,將核發檢舉人1萬至30萬元檢舉獎金

雲林監理站站長吳孟峰說明,白牌車多在車站攬客或以電話預約方式,違法行爲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處罰,最高可處2500萬元;另計程車議價行爲(未依跳錶計價)依公路法可開罰9000元至9萬元,並得按其情節輕重,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可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雲林監理站強調,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爲,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並說明,合法之計程車在主管機關指導下,會依規定進行清潔消毒等防疫工作,因此爲保障旅運安全,最後再次呼籲,民衆如有乘車需求,請選擇合法計程車,切勿搭乘白牌車。

▲雲林監理站加強每不定點隨機稽查,並對合法計程車宣導公路法經修正,已訂定檢舉獎勵辦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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