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甲車貪污案 軍備局少將涉浮報 記過調職法辦

雲豹甲車鄭任南攝。

國防部今(2)日表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第二0二廠廠長少將等4人,於104年間涉嫌虛增年度營運賸餘,領取績效獎金乙情,本部深表遺憾,已將涉案人員調離現職,並依「刑懲並行」原則,就督管、執行層面違失情節輕重,核予大過乙次至記過乙次不等之處分

媒體報導「少將浮報3千萬獎金被起訴,雲豹甲車滅火系統研發集體貪污案」。

國防部表示,會秉毋枉毋縱態度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協助釐清案情。對於朱少將等人所涉違法情事,將深切檢討,加強內部稽覈,並援爲案例宣教,要求官兵謹守法紀,建立崇法務實觀念,落實依法行政,避免類案再生。

維基百科資料顯示,雲豹裝甲車(TIFV,Taiwan Infantry Fighting Vehicle)爲中華民國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兵整中心)研發的八輪傳動裝甲車,整體設計是以適合臺灣地形需求的前提進行,於2002年完成首輛原型車榴彈機槍裝步戰鬥車/指揮車,已完成378輛;30公釐機砲裝步戰鬥車,預定將在2023年完成305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