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4年獲賠652萬划算嗎? 網:屌打臺灣70%低薪魯蛇

▲犧牲自由換取金錢究竟值不值得?(圖/達志示意圖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冤獄坐牢4年半,補償652萬,划算嗎?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PO文表示,有個人被關了4年半,後來改判無罪,獲得補償金652萬,換算成年薪也有144萬,「跟月薪3萬的人比,少奮鬥了10多年,想問這樣划算嗎?」

此文一出便引發鄉民熱議,有人馬上大呼划算,「換算時薪也很高欸」、「你看看一堆人工作十幾年,連六百多萬都存不到耶、「光是現金六百多萬就屌打臺灣70%魯蛇」」、「其實還不錯了,臺灣薪資太低。」

不過有人認爲,自由是無價的,因此即使拿到這麼多錢,仍然很不划算,「那種環境身心影響頗大」、「之後就業也會有困難,年紀增加不好找工作」、「跟社會脫節,完全不賺」、「被冤獄的時候,那種永遠不得解脫的感覺,跟早就預期會被關多少年、拿多少錢心情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有網友舉例,遭冤獄羈押4170天的蘇建和等3人,依刑事補償法規定,共獲償1584萬6000元。然而,蘇建和案纏訟21年,由原本的死刑改判無罪,命保住了,21年的光陰也飛逝,當事人家屬身心的煎熬、律師辛勞奔走,又有多少能從這些金錢當中得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