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弊案延燒?營建署主秘涉貪 廉政署9路搜索行賄者

▲檢調偵辦遠雄弊案,查出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涉收受賄賂。(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檢調偵辦遠雄弊案,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擔任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因涉嫌收受遠雄賄賂遭裁定羈押禁見。洪嘉宏不服抗告,高等法院發回北院更裁,但北院連夜開庭後,仍維持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此案仍有其他未曝光人士涉嫌行賄,廉政署今天兵分9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方向偵辦。

調查出,洪嘉宏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間,擔任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期間涉嫌經手新竹、臺中眷村改建案,利用手套黃慶銘收受遠雄集團賄賂,幫助遠雄得標,2人訊後遭羈押禁見獲准。洪不服提抗告,高院認爲,勸證資料內容遮掩過多,影響被告行使辯護權及防禦權,發回更審。

北院認爲,黃慶銘涉嫌重大,所犯又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刑,有逃亡動機;至於洪部分,對犯罪事實避重就輕,且公訴與趙藤雄魏春雄等人的供詞不符,甚至與洪供述相左。另外,在「嘉南精忠段眷改案」部分,還有證人未到案,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