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版《勞基法》 任職滿6年有特休假21天

國民黨大會。(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針對有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昨日朝野協商共識,2日院會恐將進入最終決戰,藍綠黨團皆祭甲動備戰;而上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在黨團大會後,也綜合各藍委版本提出後提出修法版本,在特休假部分,6個月以上應給予3天、一年以上給7天、三年以上14天、六年以上21天、滿九年後再逐年增至30天,形同比照公務員待遇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滿一年有7天特休假,滿三年則增爲10天、滿五年增爲14天,滿十年爲15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直到滿25年爲30天爲止;另外,公務員特休假規範,則爲滿一年可享7天,滿三年增爲14天,滿六年爲21天,滿九年28天,滿14年則是30天。

據瞭解,國民黨提出的版本,以立委蔣萬安想法爲基底,並綜合各委員的版本而來。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上午受訪則說,已協商多次,民進黨一個字都不退讓, 因此對於協商已完全失去信心興趣,但若是程序要求協商,國民黨團會露面、表達在意,但對於內容完全不予承認、不予苟同,「院會見真章」。

▼國民黨團版《勞基法》,任職滿6年有特休假21天。(圖/記者楊佳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