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ETC續約10年祭優惠 委辦服務費降11.6%

遠通電收公司2013年起負責國道計程電子收費,高公局7日宣佈雙方已於4月底完成優先定約議約程序。(本報資料照片)

遠通電收公司2013年起負責國道計程電子收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宣佈「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雙方4月底已完成優先定約議約,新契約年期10年,委辦服務費調降,未來高公局1年約支付20億元給遠通電收,且新約也祭出優惠,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啓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

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說明,ETC案原契約年期18年4個月,考量將於2025年12月21日屆期,高公局依促參法及契約規定,並依遠通公司歷年營運績效評定結果,績效達良好至極佳,符合優先定約申請資格,故自去年底開始啓動優先定約作業。雙方歷經多次會議研商,終於在法定期限4個月內達成新契約共識,順利完成議約作業。

他說,目前要求遠通公司按照議約修正投資執行計劃書,2個月內要完成簽約程序,預計5月底前可辦理簽約,後續還要移轉此案興建的資產給政府,包括前端收費門架設施、後端資料接收中心等軟硬體設備,項目超過1億項數量龐大。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提到,新契約年期10年,由高公局委託遠通透過電子收費系統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後,交付通行費給高公局,覈算帳務無誤後,再以每延車公里0.062元支付委辦服務費給遠通公司,原是0.0701元,過去平均每年支付22億元委辦服務費,預估將下降至20億元,下次合約到期日爲2035年底,屆時就無法再優先議約,需重新招商。

此外,遠通公司於議約時經高公局要求承諾,自新契約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啓用銀行自動儲值者,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談及新契約有無新增設備?劉逢良說,主要新增包括交通管理需要的資料數據,讓高公局精進交通匝道儀控,過去需7至10分鐘才能回傳,未來盼2分鐘內就能提供交通管理所要的資料,另帳務處理也盼優化,現在支付工具發達,將來繳費除了超商通路,也要開發行動支付。

高公局統計,國道1年總通行費收入,近3年平均235億元,去年因連假多,達到接近250億元。針對近期公共運輸紛紛檢討費率,國道通行費是否調整?劉逢良表示,這牽涉國道基金財務計劃,目前重要7大建設計劃包括國一甲、國二甲等,確實對基金財務有影響,昔從計次改計程後就沒調過費率,但每2至3年檢討一次,交通部去年底已覈定不調整,會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