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連上10天 控麥當勞造假班表

據員工爆料,文心南店是24小時營業,雖員工有40至50人,有8成以上是計時人員,常有員工連上7天以上,最長還連上10天班;店方爲規避7休1規定,薪資電腦被改程式,上班超過6天員工,就僅會列印6天薪資單,超過7天就每天列印1張「連續工作7天人員名單」,待該名員工下回連續休假時再補發第7天薪水,形同造假班表。

麥當勞迴應表示,臺灣麥當勞一向遵守法令規定,經查該餐廳確有因人力因素,安排班表後發生同仁連續工作超過6天;該餐廳均確實記錄,並且會給付薪資與加班費,將要求各餐廳依法調度人力,避免類似案再次的發生。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長黃荷婷說,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爲例假,1日爲休息日。麥當勞個案是以時薪計算工資,不適用2周、4周、8周變形工時情形,若連續工作超過6天,就違反勞基法規定;該局派員前往調查,如確實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可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