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獲判向臺哥大取回C4頻譜!臺哥大:將再上訴

記者洪聖壹臺北報導

遠傳與臺灣大哥大頻譜爭議自去年鬧上法庭,臺北地方法院今天(5/23)宣判遠傳勝訴,要求臺灣大哥大繳回 C4 頻段,且不得使用 C4 頻段,而在 NCC 覈准臺灣大哥大繳回 C4 頻段之前,臺灣大哥大不能使用 C1 頻段,不過遠傳要求臺灣大哥大的 10.058 億損害賠償,則遭法院駁回。

遠傳電信表示,法院判遠傳與臺灣大雙方約定至遲於2016/2/29前返還頻譜之合約有效, 今天判決臺灣大片面主張合約解除並撤銷爲無效主張,判決遠傳主張有據,也宣示臺灣大違約行徑於法不合。而承審本案之各級法院行集中程序,平衡保障當事人實體與程序利益,謹表敬意。

稍早臺灣大哥大回應,遠傳主張臺灣大違約使用C1及C4頻段,要求本公司10.058億損害賠償之議,感謝法官予以駁回。臺灣大重申C1頻段之取得及C4頻段供2G使用,均爲經NCC覈准合法使用,法官雖宣判臺灣大不得使用C1及C4頻段並申請繳回C4,同時也准許雙方可供擔保及反擔保,爲保障消費者權益,本公司將向法院提出上訴,消費者之C1及C4頻段使用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