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減半 臺北市再延長1年

娛樂稅減半,北市再延長1年至明年6月30日。(本報資料照片

因應疫情影響娛樂消費 ,北市財政局表示,娛樂產業受到嚴重衝擊,北市府於22日提報議會修正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將娛樂稅徵收率減半課徵,再延長1年至明年6月30日,經市議會於22日大會完成二、三讀程序,待公佈後即可實施。

財政局說明,北市因應肺炎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的衝擊,爲減輕娛樂業者的負擔,促進產業發展,北市府去年增訂《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自去年12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全面調降娛樂稅徵收率。

財政局表示,考量今年5月防疫警戒提升爲三級,北市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場所等暫停營業,爲持續減輕娛樂產業的負擔,並配合中央訂定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明年6月30日,北市也修正延長娛樂稅徵收率減半,適用期間至明年6月30日。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待疫情趨緩,可從事娛樂活動,在期間內均可減半課徵娛樂稅,藉此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另外娛樂稅的實際納稅義務人消費者,因此要特別呼籲娛樂業者,等疫情趨緩後,減半課徵的利益,應提供優惠回饋給消費者,以提升民衆娛樂消費意願,有利共創人民、業者及市府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