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妹外拍盜刷!騙妻離婚偷筆電 南港小模案程宇再判刑

程宇姦殺小模被判無期徒刑外,盜刷其他小模信用卡、偷自己妻子筆電被告,又被判刑。(圖/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南港小模姦殺命案嫌程宇被判無期徒刑,但還有多項竊盜、詐欺等案件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被害人也幾乎都是小模,連自己的老婆也沒放過。法官宣判,詐欺部分判程宇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8個月,另須賠償3萬5000元。

程宇在2017年3月誘騙陳姓小模外拍並姦殺棄屍,其實當時程宇已婚,卻經常惹事,原本疼愛妻子的模樣也在結婚後完全轉變,妻子因此向他攤牌要求離婚,沒想到程宇和妻子約在戶政事務辦理手續,卻放人鴿子,反而偷偷潛入妻子住處,偷走筆記型電腦。妻子因此提告侵入住宅、竊盜。

不僅如此,程宇四處以設計公司執行長名義,透過網路邀約小模外拍,一名小模控訴,程宇答應幫她轉賣iPhone6手機,但手機拿走了就不見蹤影,也沒給錢。另一名小模則指控,程宇以外拍名義邀約,因故改期以請吃飯賠罪,沒想到程宇趁她到洗手間時,偷走信用卡盜刷上萬元。

案件偵辦、審理過程中,程宇幾乎保持緘默,臺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程宇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入侵住宅竊盜部分,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賠償3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