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雜糧」含劇毒! 過期品用「磷化鋁」除蟲賣全臺

▲「有機雜糧」含劇毒,過期品用磷化鋁」薰蟲改標繼續賣。(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又見毒食品市面食藥署11月29日會同臺中市地檢署、臺中市衛生局警政署至「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進行搜索,現場查獲重新打印有效日期之開心果黑糖玫瑰蔓越莓、竹炭花生等18項產品共計211公斤,與用於殺死產品中蠹蟲的「磷化鋁」殺蟲劑,燃燒後致死率高達6成,目前已交由臺中市地檢署偵辦中。

臺中地檢署表示,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是將已屆有效期限或已逾有效期限的五穀雜糧、南北貨等商品,先剔除發黴外觀、腐敗產品,再添加來路不明的「磷化鋁」(GASTOXIN)薰死蠹蟲,而後更將殘留不明劑量毒素豆類食品改標後出售,製造日期訂在出貨前一日,產品流通全國知名大賣場、量販店與超市,讓許多不知情的民衆吃下肚。

▲食藥署11月29日會同臺中市地檢署、臺中市衛生局及警政署至「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進行搜索。(圖/食藥署提供)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則提到,用磷化鋁薰蠹蟲,會產生磷化氫的有毒氣體,致死率高達6成。工作人員若不慎吸入,可能會導致休克、心肌損傷、肝腎衰竭、多重器官衰竭,在印度伊朗也有死亡案例傳出。至於民衆吃到殘留磷化氫的豆類產品,也可能造成細胞缺氧,不過由於殘留量不明,對身體的傷害尚不可知。

食藥署中區區中心科長林益祥表示,產品標示不實,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則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

根據臺中地檢署初步清查,政豐公司爲取得有機產品認證(MOA)的廠商,年營業額約4千萬元,卻以毒豆產品詐騙消費者8年,涉嫌詐欺取財、僞造文書罪嫌,已於11月30日將主嫌廖姓夫婦羈押禁見。近日地檢署也會協同食藥署及衛生局稽查下游廠商,揪出毒產品,確保民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