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民企發展環境 陸發改委下令嚴懲地方政府失信

優化民企發展環境,陸發改委下令嚴懲地方政府失信。(示意圖/新華社)

中國大陸發改委今發通知,要求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以優化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提出用好措施「工具箱」,向失信主體限制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援、限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等。

《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通知指出,要加強違約失信行爲的認定,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將接收歸集到的違約失信投訴線索,第一時間轉交至被投訴主體的上層業務或主管部門開展覈實認定。全面健全政務信用記錄,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抓緊制定相關標準。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加大政府信用資訊歸集力度,按照統一標準將經認定的違約失信資訊,即時共用至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

發改委將通過民營企業溝通交流機制、大數據監測、選取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建立監測點等方式,加大政府失信線索監測發現力度,按所屬地「即發現即轉交」並掛牌督辦,持續跟蹤辦理情況。違約失信資訊、各地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賬款資訊、失信被執行人資訊,統一計入相關主體名下形成政務信用記錄,適時將記納入營商環境評價和高品質發展績效考覈評價。

對於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發改委將按規定限制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援、限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限制各類融資項目推薦;對於存在政府失信記錄的地級以上城市,將取消發展改革系統的評優評先和試點示範資格、加大城市信用監測扣分權重、取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稱號或參評資格。經當局確認已糾正失信行爲、完成履約的,終止實施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