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需量競價 3月提前實施

臺電近日將宣佈,今年「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需量競價方案將提前至3月開始實施,希望透過削峰填谷,平衡一整天的供電狀況,降低區域供電的風險,也省下發電成本

往年臺電在6~9月夏季用電尖峰期間,才實施需量競價措施,需量競價是指用電戶在尖峰高載時間減少用電量,把省下的電賣回給臺電系統,「只要報價比臺電發電成本便宜就得標」,讓臺電省下高額發電成本,同時做到穩定供電。

需量競價是在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1時至3時之間,希望抑制尖峰用電二小時,或高壓用戶在每一約定日下午1時至8時,抑低用電七小時。

臺電2月公告,今年首度讓「計劃型需量競價的」月減8日型、日減6時型、日減2時型方案等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提前至3月實施,整體實施日期從3月1日起實施至9月30日止,共計七個月,時間也較往年啓動提前許多。

臺電表示,由於近期用電尖峰已經較過去略有改變,夏季是以中午11點至下午3點爲尖峰用量,不過在春秋及冬季傍晚會出現晚間6點至8點煮飯高峰,此時家戶民衆回家部分留下加班民衆分頭用電,加上近年太陽光電發電佔比逐漸提升,傍晚夕陽無法發電,因此設計出傍晚的需量競價時間,希望減少企業用電量。

根據臺電統計,2019年參與需量反應措施的申請戶數爲2,096戶,申請抑低容量245萬瓩,其中包含需量競價申請抑低尖峰負載容量93萬瓩,如此讓當年度最低備轉容量從4.08%的橘燈提升至6.02%的黃燈,讓臺電平安度過供電窘迫的關卡

而需量反應措施則是指利用價格機制或透過折扣誘因,引導用戶改變用電習慣,使尖、離峰負載更均衡,延緩電源開發;或在系統發生供電緊澀時用戶配合抑低用電,達到穩定供電目的。需量競價及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都是誘因基礎類型

至於今年是否因缺電才提早實施需量競價?臺電說,今年備轉容量率都維持在10%以上,整體供電無虞,啓動需量競價是爲平抑當日用電尖峰減少發電成本,且也有分散用電好處,對於機組調度有正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