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強制綠電遭抗議管太鬆 經部將修基準擴大納管對象

15個環團今日前往經濟部,抗議對「用電大戶條款」管太鬆,導致企業自設綠電力比例低。經濟部表示,年底前將會檢討,下修強制綠電的用戶標準,擴大適用對象。(圖/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等15個環團今日抗議「用電大戶條款」管太鬆,經濟部表示,已有8成納管用電大戶選擇3年內達標,今年底前完成使用10%綠電義務。統計這8成中,選擇自建光電比例有43%,過半採用對外購買再能源憑證。另外,年底前經濟部將公告擴大用電大戶強制綠電對象,不過環團所提800瓩就納管衝擊層面太大,可能不會一次降低那麼多。還有就是義務使用10%綠電比例可能提高。相關基準下修、比例提高多少,都尚須研究。

經濟部在2021年實施「用電大戶條款」,將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企業納管,約有300多家大戶須在5年使用10%綠電,給予「四選一」方案彈性達成。包括自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裝置儲能設備、購買再生能源憑證,以及最消極的繳納代金了事。

當時設有「早鳥優惠」,條款公告前已裝設綠能發電者,可先獲20%容量扣減獎勵。另選擇三年內裝完者,再給減免20%,也就是前兩項條件都符合的企業,使用綠電比例可降到僅6%。但等到第四年才完成只給10%折扣,比例只能優惠降到9%,第五年無減免。

但綠色和平今天抗議,針對臺灣五大傳產集團屋頂光電盤查後,發現過半企業均採購買憑證方式,屋頂光電設置率低於4%,要求經濟部嚴管用電大戶。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按規定,用電大戶應於第2年,也就是2022年申報執行計劃書,基於早鳥優惠,這5000瓩以上用電大戶有8成選擇3年內完成,也就是今年底達到。依照其所提計劃,要自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有412MW,佔比43.6%;購買再生能源憑證492.2MW最多,有52%。選擇設置儲能設備僅4.4%。至於其他2成則不提早,只想2025年完成。

對於環團要求嚴管企業要求提高自設綠能比例,能源局指出,我們也希望越高越好,但必須考量產業有的已經裝設過,已經找不太到地方裝,或是沒有太多屋頂,這些困難無法強迫,只能儘量輔導。

對於環團要求將強制綠電管制對象下修到800瓩,能源局說,如此影響到5000到6000戶。這不能僅是劃一條線,說多少已上容量都要納入,而必須去研究實際影響面?可裝置空間有多少?以及首期5000瓩這些大戶四選一的試辦結果,綜合去考量。

經濟部年底前會公告二期義務用戶契約容量、義務裝置容量比例新標準,前者預計會下修目前5000 瓩標準,至於是到3000瓩、1000瓩,或是到800瓩,目前無腹案。後者綠電義務裝置量10%可能提高,兩者標準都需要調查綜合分析後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