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電信業務擬納SMP 管制價格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初步界定未有效競爭、須事前管制的特定電信服務市場,包括固網語音零售、固網寬頻零售、固網批發、固網語音接續、行網語音接續等共五個服務市場。

業者分析指出,由於中華電信在上述多項業務居於市場主導地位,預期仍將被納入SMP,各項「被管制」的價格,在推出消費市場之前,需事先經過NCC審查。

「電信法」時代,NCC系依照「業務別」界定SMP,也就是2020年之前依據固定網路、行動網路兩項業務,分別界定SMP,當時,固網的SMP業者只有中華電信一家,而行動網路的SMP業者則包括中華電、臺灣大及遠傳電信,4G發展後期,因4G競爭激烈導致資費廝殺幾乎「濺血」,NCC因此解除電信三雄的SMP管制。

新的「電信管理法」去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後,NCC決定參考歐盟作法,引進市場界定及市場競爭評估機制,並針對「認定特定業者對該市場具有顯著力量」,採取相應的「事前不對稱管制措施」。

翁柏宗21日表示,所謂「事前不對稱管制措施」,包括像行動語音接續費、電信X值、寬頻上網批發及零售價格進行管制,其他服務市場則以一般義務爲原則、給予業者更大經營彈性空間。

進入5G時代,NCC擬重啓對電信業設立SMP管制,未來如何反應在5G消費市場價格?將備受市場關注。

「電信管理法」的立法精神,以朝向解除不必要管制爲方向,但是NCC在「電信管理法」時代,仍將鎖定特定服務市場的特定業者進行SMP管制,是否符合「電信管理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全球產業發展趨勢?部份業者認爲仍有爭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