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 私設太陽光電恐釀災 議員促納管

嘉義市議員鄭光宏8日針對民宅私設太陽光電設備失火險釀災質詢市府,督促全面清查。圖爲嘉義市吳鳳南路一處私設太陽光電設備的民宅4月18日失火,屋頂大片太陽能板被燒燬。(讀者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4月間發生一起貨櫃屋火災,太陽光電屋頂燒燬,險釀公共危險,經查是屋主擴充私設太陽光電設施,議員鄭光宏8日督促市府全面清查私設太陽光電設備並納管,市府環保局長李佳禾表示,目前有建築、消防相關法規可裁罰。  嘉義市吳鳳南路547巷一處貨櫃屋民宅4月18日失火,大片太陽能板屋頂燒燬,險些爆炸,消防人員技巧性射水、冒險進屋關掉電源後才放手灌水搶救,幸未釀人員傷亡,但也燒出太陽光電管理問題。

鄭光宏指出,合法登記納管的再生能源值得推動,但近來發現有民衆自行購買相關材料組裝發電設備自用,未向臺電、環保局等權責單位申請設備登記,萬一失火有引發公安的風險,市府應全面清查及納管。

鄭光宏還表示,光電設備火災與傳統火災搶救方式差異極大,消防局應加強培訓及演練光電設備搶救知識及技能,以降低救災風險。

市府消防局長郭立昌表示,4月這場火災初查是儲能設備起火延燒至太陽能板屋頂,因無人員傷亡,屋主與鄰居已和解,未做火災鑑定報告。

郭立昌還說,該局根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覈管理系統」列案的700筆相關場所,針對其中83處公衆使用場所已製作搶救計劃及甲乙種圖資,且自2020年起定期舉辦太陽光電設施救災搶救演練、兵棋推演、人車組合訓練。

市府環保局長李佳禾則指出,4月失火的案例有申請設備登記,但屋主自行擴充設施,目前私設太陽光電系統可依建築、消防相關法規裁處,該局核發設備登記前會逐案實地查驗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市府環保局表示,截至今年3月31日止,全市有685案太陽光電,每年會針對太陽光電設備查覈,是少數查驗率100%的縣市,查覈前會先空拍,依使用分區來篩選、查找可疑案場進而查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