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598元掏「500振興券+千鈔」結帳 男慘被拒爆氣
到餐廳吃飯花598元,結帳時掏出「500振興券+千鈔」,卻被店家拒絕,引發網友熱議。(本報系資料照)
振興券的使用期限只到今年的12月31日,距離過期不到半個月,因此不少民衆趕着用完。一名網友發文分享,去餐廳吃飯花了598元,想拿500元振興券與一張1000元結帳,卻慘遭店家拒絕,讓他氣得直呼,好心情都被破壞了,而貼文也引發網友熱議。
用餐598元,結帳時掏出「500振興券+千鈔」,卻被店家被拒,也讓客人超不解留下負評。(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二館》上發文抱怨,去餐廳吃飯共要598元,他原本想要拿僅剩的500元振興券,加上一張1000元來結帳,卻被店員拒絕,讓他忍不住痛批,邏輯不好的人,可不可以不要站收銀?不懂又愛辯,整個吃飯的好心情都被破壞掉了。
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嫌找零麻煩就不要開店」、「跟百貨公司用禮劵一樣意思,不足補差額很難懂」、「500元振興券付整數,1000元現金付尾數沒毛病」、「滑了一下真看不懂爲何不行」、「怎麼會有人說這樣是洗現金?看來要先洗腦袋」、「應找你902元(1000-98=902)」、「阿就要花掉振興券又沒零錢」。
但也有網友力挺店家留言表示,「我感覺就是趁機換現金啊」、「店員可能覺得客人是故意拿大鈔要找零的」、「問題應該是,他補的價差98元,拿了1000元付,會讓人覺得明明可以直接1000付598,如果他是拿500振興券加100現金,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