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抵用券發千元纔夠用? 經長:量力而爲、不浮濫爲原則

經濟部將針對餐飲商圈夜市內需服務業,擬推出振興抵用券刺激消費。圖爲經濟部長沈榮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淑慧/臺北報導

政府將推「振興抵用券規劃結合國民旅遊,每房發放600至800元,但有商界喊出要發到千元纔夠用,經濟部長沈榮津今(5)日表示,結合國民旅遊住宿平臺,才能帶動新一波消費,至於振興券金額則要量力而爲,外界同樣也有希望不要浮濫的聲音行政院整體考量

沈榮津表示,「振興抵用券」的規畫目標是「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將結合國民旅遊住宿,每房發放600到800元,可用於餐飲、商圈、夜市跟藝文四種產業面額以50元爲單位,各有200元的折價額度,採取電子紙本兩種方式並行,取得和使用門檻將「寬鬆認定」,方便民衆使用,以達到刺激消費目的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衝擊國內觀光週邊產業。針對振興抵用券的發放原則,經濟部定調二大方針:一、疫情結束後,大家才能安心出去消費,如果疫情沒結束就鼓勵去消費,可能爲疫情帶來混亂;二、適用對象是餐飲、商圈、夜市、藝文活動細節將於今日的行政院會定案

另外,針對行政院拍板600億元紓困方案臺商能否適用?沈榮津表示,凡是在在臺依法登記或有稅籍的臺商,以及依法不必登記的小型商家都能適用紓困方案。

經濟部表示,振興抵用券相關規劃,仍待行政院拍板定案,爲達振興經濟目的,適用對象的範圍將考慮中小企業現實狀況上路時間將在疫情穩定後纔會進行發送,實施期間大概約半年至1年,以帶動產業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