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陸客發酒瘋打碎臺導遊3腳趾 3萬人民幣和解出境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日前一名來臺參加環島行程陸客,在飯店發酒瘋,臺籍導遊徒手打到腳趾粉碎性骨折,當下透過領隊假意和解賠償,後來發現該陸客根本無意談和解,導遊怒告他傷害;警方在陸客離臺前一晚,從嘉義追到新北,在飯店將他帶回偵訊,依傷害罪函送,雙方後來以3萬人民幣和解。

▲三重警分局緊急在沈姓陸客離臺前一晚,將他帶回偵訊,訊後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調查,沈姓中國籍遊客(52歲)參加陝西客團環臺8天7夜旅遊,12月9日晚間7時許入住嘉義市一間汽車旅館;到了近午夜,沈男飲酒情緒失控,從房間一路吵到櫃檯,旅館人員趕緊通知該團臺籍葉姓導遊(51歲)到場協助處理。

喝醉的沈男不但不聽從葉姓導遊規勸,還徒手將他打一頓,連遊覽車司機也攔不住,造成導遊臉部挫傷,當下以爲是小傷,送醫診治後卻發現他的左腳第3、4、5蹠骨粉碎性骨折,治療後將有4個月無法工作

闖下大禍的陸客沈男自知理虧,透過領隊向他道歉,還允諾請律師和解賠償20萬元。但11日葉姓領隊開完刀後,「卻發現一切都是假的,沒有律師,沒有和解,更沒有20萬賠償金。」

葉姓導遊擔心求償無門,12日當天到戶籍地潮州分局提告,由於事發地在嘉義,又將案子移往嘉義警方;但沈男14日上午8時就要搭機松山機場離臺,前一晚(13日)入住新北市三重區,嘉義警方趕緊發文給三重警方請求協助。

13日晚間9時許,三重警方到沈男下榻的飯店,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訊依傷害罪函送;雙方後來協調,決議以3萬元人民幣(約13萬臺幣)和解,先由旅行社代墊和解金,陸客沈男依既定行程由小三通方式出境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