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慘賠廠商5700萬!國防部「換迷彩服」違約…士兵仍穿舊裝

記者鄒鎮宇臺北報導

國防部軍備生產製造中心第302廠委託廠商製作「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後改爲「數位迷彩野戰服」,卻又突然暫緩不買,導致廠商虧損提告,最終法院三審判賠5700餘萬元。對此,監察院楊芳玲、蔡崇義、楊芳婉等三位監委做出糾正。

▲國防部因數位迷彩野戰服換裝計劃出現問題,須補償廠商5700萬元。(圖/資料照)

監委楊芳玲指出,國防部爲提升軍工廠營運效益,並達成「國防工業植基於民間」,由302廠將「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採購案委請民間廠商,豈料過程中突然修改契約,將貨品改爲「數位迷彩野戰服」,最後國防部又不執行換裝計劃,但廠商早已準備好相關設備進行生產。

楊芳玲表示,國防部沒有買到「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又將「數位迷彩野戰服」的生產中止,只拿舊的迷彩服給官兵穿;另外,廠商因無法接到訂單損失,進而請求仲裁判斷。國防部仲裁輸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審到三審皆敗訴,最終需補償廠商5700餘萬元。

監委認爲,國防部執行計劃不當,讓國軍需要的迷彩戰服供給不足、廠商虧損及補償廠商,最終導致「三輸」的狀況,確屬失當令人心痛,應確實上緊發條,有效執行各項建軍備戰政策

對此,國防部表示,爲杜絕類似狀況再次發生,已要求各軍種詳實訂定籌補計劃,依「分年檢討需求,落實總量控管」方式執行服裝訂購,目前各項簽約執行,採購狀況均正常。

►不再眷戀青春,因爲我持續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