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7人登雪山1女高山症救下山 沒投保無救護證...臺中消防局開罰了

7人登山隊攀登雪主線,其中1女高山症,臺中市消防隊員今天凌晨會同相關救護人員救回,消防局將依法開罰最少2萬元,並索取搜救費用,這是臺中市今年第二起被查出沒投保、領隊或隊員沒初級緊急救護能力的登山救護案。

臺中市消防局第二大隊表示,這次攀登雪主線7人,雖有申請入山許可,但仍違反「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沒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和投保行爲,二行爲各罰1萬元共罰2萬元,這筆費用對領隊追討,搜救費由向當事人追討,即高山症女子;搜救費依這次搜救任務出勤人數計算,約1萬元。

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列第11條規定,領隊違反第6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明定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時,領隊或隊員之一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領隊未爲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或盡照顧救護義務之罰則。

上月23日,陳姓男子與陳姓女友人攀登「武陵四秀」之一的品田山,二人迷路,陳男失溫,臺中市消防局派4人冒險上山,24日清晨找到2人,直升機將兩人吊掛下山,2人沒有初級緊急救護能力與證照、也沒投保,被罰2萬元,並索取搜救費。

臺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4點43分獲報,和平區雪東線369山莊有山友需救援,立即派遣本局正於高山雪地訓練人員前往救援,並通知轄區梨山分隊出動警備車1輛救護車1輛、消防人員共計5名,由梨山分隊隊員李政信率隊。

雪主線3天行程登山隊,其中1名團員49歲曾姓女子身體不適,有高山症反應,搜救的雪訓人員昨晚9點40分找到患者,檢傷女子意識清楚,肢體無力,血氧濃度88%,處置後由救援人員揹負下撤,今天凌晨至登山口,由梨山救護車載送患者到宜蘭羅東醫院;第二消防大隊表示,這件高山救援,領隊和當事人一樣都要被罰。

雪山主線一名女子高山症,臺中市消防局派搜救人員救援,輪流揹負下山從晚上背到今天凌晨。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

雪山主線一名女子高山症,臺中市消防局派搜救人員救援,輪流揹負下山從晚上背到今天凌晨。圖/臺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