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約女網友U2看片!霸王硬上弓逼「腿交」竟是性侵累犯

淫男約女網友U2看片!霸王硬上弓逼「腿交」 ,法官一查竟是累犯。(達志影像)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曾因性侵初次見面的女網友,遭法官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怎料王男卻不知悔改,2021年又約另名女網友小惠(化名)到U2電影館看電影,並在包廂裡強壓小惠,強吻、指侵對方,最後以「腿交」方式對其性侵得逞;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女網友小惠(化名)2021年11月28日下午7時許,相約在U2電影館會面觀賞電影,怎料王男竟趁與小惠獨處在密閉包廂內之際,無視小惠出言拒絕及不斷掙扎,以其身形優勢強壓在小惠身上,將她的上衣拉起,撫摸、親吻小惠胸部與嘴巴,又將她的雙腳擡放在其肩上,褪去小惠內褲,指侵及舔拭其下體,見小惠持續反抗,便抓住她的雙腿摩擦自己的生殖器直至射精,對小惠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小惠離開包廂搭乘計程車返家,告知其父並報警處理。

王男到案後,於警詢、偵查及法庭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辯稱是因爲喜歡小惠,一時未能控制好自身情慾,而觸犯刑罰,深感懊悔,但自己並無傷害對方的意思。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案發前王男曾詢問小惠「笑死我們兩個人你都不怕我對你怎樣哦」,以致小惠認爲王男是正人君子,未對其有所防備,而正常赴約;案發後小惠曾表示「你嚇到我了」、「你昨天爲什麼會那樣」、「我真的很害怕」,王男隨即表示要匯錢給她,並不斷地致歉「我希望妳不要說出去」、「我求你不要報警…」、「我之前犯過錯」、「如果再發生什麼事情我真的沒辦法承受」等。

法官認爲王男不顧小惠拒絕而霸王硬上弓,事後又企圖以金錢安撫小惠情緒,無視其感受,想以金錢彌補,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之心態,法治觀念及性平同理心之態度均明顯不足。

法官審酌王男爲滿足個人私慾,在與網友小惠初次見面之際,即在四下無人之電影包廂內,違反小惠意願,以強暴方式爲強制性交犯行,侵犯小惠身體與性自主決定權甚鉅,且致使其身心嚴重受創,同時破壞社會秩序安寧;又復衡王男過去即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確定之前科紀錄,現尚在保護管束中,卻未知珍惜自新之機會,恪遵法紀,率爾再犯行,所爲誠非可取,自當應予非難。

法官考量王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與小惠達成和解,迄今均有依調解條件給付賠償金,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定讞。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